【2023】中科促标字第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七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以及新修订《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团体标准体系,满足市场、行业及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对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的引领作用,全面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依据《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我会决定开展征集2024年度符合“科技产业化、产业科技化”宗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实用性原则:申报的标准项目应符合技术创新、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技术进步、规范行业发展为主要方向。鼓励科研项目成果和创新技术转化为团体标准,以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协调性原则:1、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2、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3、项目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可操作性原则:申报单位应广泛吸纳标准利益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在可能的最大范围协商一致,确保最终标准的推广应用。
(四)坚持国际化原则: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与国际接轨,满足市场贸易需要。
(五)坚持自愿参与原则。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各单位自愿参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制定团体标准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有科学性、广泛代表性和适用性,应至少 5家以上的单位发起和参与。
(二)申报范围为填补标准空白或指标高于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均可列入团体标准计划。
(三)标准申报单位(组织单位)具备前期技术基础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国内外现状研究、标准主要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四)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费由标准申报单位负责组织筹集。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申报单位充分预研并填写《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拟制订的团体标准,如涉及专利等相关问题,申报单位还需提交涉及专利的证书复印件,并填报《必要专利信息披露表》(附件2)。
(三)标准立项审查:各单位可不定期、随时向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进行立项提案申请。根据提交的立项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核和立项评估工作。
四、申报方式
拟申请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的单位,应填写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与电子版(word)一并发至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刘红军 联系电话:010-86486409
手机:15510073137(同微信)
电子邮箱:2671138457@qq.com; Kchtbbz@126.com
网址:www.ciapst.org;www.bjtshd.com;www.capitbio.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